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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
[交通事故]
刚毕业女大学生冒雨上班 遭遇车祸不幸身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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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太平洋霸主
时间:
2016-4-13 20:00
标题:
刚毕业女大学生冒雨上班 遭遇车祸不幸身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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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岁的黑龙江女生丁洋,大学刚毕业便应聘到一家建筑公司做设计,出身贫寒的她立志通过努力工作,来改变家庭贫困的现状,眼看着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……昨(1)日上午8时许,丁洋穿好雨衣和平时一样骑着自行车上班,不料在骑到一个小十字路口时,她被一辆公交车挂倒。在夺走她年轻生命的同时,也将一个家庭的所有期盼全部碾碎。
车祸现场惨不忍睹
当记者赶到毕升路和金石路交叉处时,雨还淅淅沥沥下着,一辆粉红色自行车倒在路口,自行车身已经严重变形,前方不远处停着一辆车牌号为“川A4××93”的46路公交车。
被碾女子扎着马尾辫,身穿黑色T恤和褐色长裤,倒地时双脚还跨在自行车上,头部被紫色雨衣遮掩着。旁边的地上,除了流淌的鲜血外,还洒满了死者脑浆,令人触目惊心。
“我正在办公室整理东西,突然听到楼下传来碰撞声。”据在附近大楼工作的女士介绍,随后听到同事大喊“撞死人了”,她立即从窗户探出头张望,发现女孩子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上。
同学赶来掩面痛哭
闻讯而来的死者同学,看到惨烈场面时忍不住掩面痛哭。据死者同学白小姐介绍,死者名叫丁洋,是黑龙江人,今年23岁。她们刚从西南民族大学毕业,随后又应聘到同一家建筑公司工作,并一起在金像花园附近合租房子。早上两人一起出门上班,丁洋骑自行车而她坐公交车,谁知道在途中会遭遇如此惨烈车祸。
10时许,在交警现场勘查结束后,丁洋的遗体被殡仪车拉走。
通知家属难忍悲痛
交警从现场拿出了死者的蓝色背包递给白小姐,并具体询问死者身份。由于丁洋家属远在黑龙江,为了及时将噩耗告诉他们,白小姐从背包中翻出了丁洋手机,最终在通讯录中找到了丁洋二舅的电话。
“你是丁洋二舅吗?我是和她住在一起的同学,丁洋上班途中出了车祸,是最坏的结果,麻烦你想一下怎样转告她父母……”最开始白小姐还强忍悲伤,尽量用婉转的语言转告丁洋家人,但说到最后她忍不住哭出了声来。同时白小姐还透露,丁洋的妈妈患有心脏病,所以根本不敢将噩耗告诉她。
“她非常珍惜这份工作,也相当刻苦,原本是打算通过努力生活改变现状,却不料……”据白小姐介绍,丁洋是个受大家欢迎的好女孩,不过家庭条件非常困难,是靠助学贷款才顺利完成学业。毕业后,丁洋同一家建筑公司签订了试用期合同,迄今为止上班仅仅一个多月。
乘客叹息司机无语
“太惨了……这个路口没有红绿灯,下雨路又滑,一定要小心啊!”附近一名女士不住地叹息,据她介绍当时她同事正乘坐那辆车,当时在公交车右转弯快到总站时,她同事听到司机在说“一直打盘子,就是转不过去”,随后转弯时才发现撞死人了,她同事估计可能女孩先被挂倒了,所以司机“打盘子”才转不动。
据围观群众指认,身穿蓝T恤、外翻白领的瘦高男子正是肇事司机,但面对记者的询问,该男子始终沉默不语。
随后记者来到46路车调度室,无论问什么,调度室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只是摇手,不愿做任何回答。走出调度室,旁边一名黑衣女子表示:“司机现在也很难受,伤心得话都说不出来了。”
□律师说法试用期间上班遇车祸属工伤
试用期上班途中遭遇车祸,是否属于工伤范畴,单位又应当承担什么责任?
杨海斌律师:试用期一开始双方就具有了劳动关系,丁洋在试用期上班途中遭遇车祸,肯定属于工伤,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。同时杨海斌指出,最终交警调查结果出来后,家属可能获得的赔偿主要来自肇事方,但考虑到丁洋家庭贫寒,建议家属同丁洋所在公司协商并签订合同,要求公司承担官司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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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
2016-6-7 15:55
可怜的女孩,一路走好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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